人才培养

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学生创新实验室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


 

第一条         学生创新实验室的宗旨是活跃学生学术气氛,培养学生独立观察、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能力;口号“科技创造未来”,弘扬“崇尚科学,追求真知,勤奋学习,勇于创新,迎接挑战”精神。

第二条         学生创新实验室是面向计算机及信息学院所有在校学生开放,是学生创新实践训练的重要基地,是学生第二课堂和开展学术活动的重要场所。

第三条         创新实验室由学生科协负责管理,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,负责实验室的开门、关门、出入人员管理、室内卫生等工作,教师在管理上负责指导和督促。

 

出入管理

第四条         实验室采用项目管理办法对出入人员进行管理,凡由学生书面申请设计或制作项目,并经学院批准,方可进入本实验室;申请并获得国家、江苏省、学校或学院的基金资助的项目(包括国家级、省级及校级创新实践项目等),也可进入本实验室。

第五条         为确保创新实验室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氛围,进出实行出入证制度,学生进出本实验室必须向管理人员出示专门的出入证,并进行登记;指导教师出入应登记。

第六条         办理出入证的条件:获得批准的申请制作项目的成员;获得批准的校院基金项目的成员;学生科协骨干成员。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凭有效手续负责办理出入证。

第七条         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上进入条件,同时必须经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,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。

第八条         学生在项目结束时,如无申请其它项目并获批准,则应在办理验收结项手续时,同时办理离室手续,上缴出入证。

 

实验室值班管理

第九条         实验室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值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

第十条         实验室的门的开关务必按时,既不可以提前,又不可以延迟。

第十一条      值班人员如果有事无法值班,自行调换班次,务必保证在实验室值班时间内有值班人员。

第十二条      值班人员必须把实验室的通知工作做到位,并且要即使完成实验室临时安排的任务。

第十三条      值班人员务必在实验室安排下,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打扫工作。

第十四条     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“进出人员要登记”的工作,保证实验室有条理的工作。

 

项目申请

第十五条      为鼓励广大学生参与课外科技活动,学院设立专门学生科技活动基金,用于资助学生科技项目中实用性强、市场前景好、独创性强的项目。

第十六条      学生申请项目制作或基金资助须填有关申请表,由指导教师推荐后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经学院批准后即可。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第一个月内。基金资助对象为本校正式注册的在读研究生、本科生和专科生。凡获得校院基金资助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在经费的使用时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,结项时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报销事宜。

第十七条      获基金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,可用于购买元器件、光盘、磁盘、计算机耗材等实验材料以及资料、调研差旅等费用,不得用作招待、补贴、奖励等开支。项目验收结束后申请经费有结余,应将结余部分退还学院;经费原则上不准超额使用。

 

项目验收

第十八条      为督促并指导进入实验室人员完成项目,实验室会对每个项目进行中期验收,验收的内容主要为项目的进展情况,形式是每个项目组的成员对本项目进行简单的陈诉,然后由指导老师提问,项目组进行答辩,最后,指导老师会对每个项目进行相关的指导,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项目。

第十九条      项目完成后,实验室会统一对每个项目进行最终验收。针对实物组,要有实物演示,并带有书面材料对本项目的系统介绍,同时,项目组成员要进行简诉与答辩;针对非实物组,要有相关的书面材料不仅对项目进行系统的介绍,还要有相关的证明与相应的演示,同时,项目组成员要进行简诉与答辩。

 

工具箱管理

第二十条      信息科协元器件库面向全校学生开放,租借者需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借取。

第二十一条   对于租借工具箱者统一收取押金,工具箱为70/箱,万用表为80/块。

第二十二条   工具箱和万用表的借用期限为一学期,请同学于期末归还或进行续借。

第二十三条   工具箱库的开发时间为每周二、周五19002100,租借的工具箱、万用表记录存档,便于以后整理查询。

第二十四条   工具箱内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按工具箱内标价进行赔偿,万用表损坏者不予退还押金。

第二十五条   租借工具箱或万用表时需仔细检查工具是否齐全,万用表是否已损坏。

 

元器件管理

第二十六条   信息科协元器件库面向全校学生开放(包括常用电阻,电容,三极管等),领取者需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领取。

第二十七条   对于元器件库采用的是商业销售运行模式,以采购价出售给全校同学,其经费用于支撑元件库运转。

第二十八条   对于领取元件者统一收取押金,对于科协内部人员收取30元每人,对外部人员50元每人,每学期进行一次结算。

第二十九条   对于元器件库内元件,有详细的价格表。比较贵重的元器件属于零售,价格不高于市场价。

第三十条      元器件的采购工作由科协市场部负责,由值班人员通过元器件库管理软件统一进行网上管理。

第三十一条   元件库每周进行一次整理,每月的29日统计短缺元件,30日进行采购。

第三十二条   元器件库的开发时间为每周二、周五、周日19002100,所有领取元器件记录存档,便于以后整理查询。

服务器管理

第三十三条  信息科协服务器主要用于管理科协网站,以及创新实验室打印、

科协元件库网络管理和科协文件的备录。

第三十四条  对于服务器的使用,由科协内部人员负责,不得私自拷贝资料。

仪器设备管理

第三十三条   借用创新实验室的仪器设备,务必要在制定地方登记,否则不允许借出。

第三十四条   创新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,务必在实验室内使用,不得带出实验室,除非经过主老师允许。

第三十五条   借出仪器设备之前,借用者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有故障,否则还回时出现问题,借用者负全责。

第三十六条   某些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仪器设备(如打印机,压板机等)管理员联系,否则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,由使用者负责。

 

实验室人员职责

第三十七条   获准的项目组成员为本实验室人员,应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三十八条   进入实验室时应向值班人员主动出示出入证。

第三十九条   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不准在室内打闹、喧哗、吸烟、吃食物、随地吐痰、乱丢垃圾,不准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,非实验用品一律不准进实验室。必须服从管理员的管理。

第四十条      注意安全。实验室内严禁吸烟!杜绝火灾,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!实验完关闭电源。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认真负责地进行检查,严防安全事故。

第四十一条   每次实验结束时,所在实验桌面仪器工具的应按规定摆放整齐,有关工具仪器妥善保管,所在场地应保持卫生。

第四十二条   实验过程中出现仪器工具的损坏,应及时修理,自己无法修理的应及时到值班人员出登记,联系老师帮助维修。

第四十三条   在实验室只准进行与课题有关的试验,一律不准打游戏、看VCD、上网聊天等活动,一经发现有违规的项目组将取消全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资格,获学院经费资助的,将中止经费资助。

第四十四条   实验室内一切公共物品,未经本室负责教师批准严禁携带出室外,若需借用仪器设备物品等必须办理登记手续。

第四十五条   实验室开放期间所做实验有特定意义的,值班人员要进行相应记载并保留相关资料,实验人员必须配合值班人员的工作。

 

 

第四十六条   本办法颁布之日起生效。

第四十七条  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计算机与信息学院(常州)。